在7月10日上午举行的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上,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帕提曼·吐尔逊代表学校,接受了国家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授牌。我校也成为自治区获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国家重点单位”中唯一的高校。

我校被评为国家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于2022年1月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所部署的重要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全国46个重点城市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组织遴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每个城市遴选3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其中机关、学校、医院类公共机构各1家。
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2月我校后勤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通过自治区专家对申报材料遴选、现场查看等综合考评,2022年5月我校温泉校区荣获自治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同年8月申报国家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并顺利获批。
据了解,近年来我校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中“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的规定,根据校情制定具有新师特色的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分类基础设施设备的改造投入,科学谋划,加强宣传引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在节水节电、反食品浪费、供热低氮改造(蓝天工程)等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后勤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吕军表示,“新疆师范大学将以这次被评为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示范点品质化提升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的推广、宣教,最大程度发挥示范效能,践行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服务社会的高校科教系统示范体系。”
图文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编审: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