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和《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公告》要求,现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序号 | 学院 | 岗位类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1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340404********2239 | 博士研究生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52325********3226 | 博士研究生 |
3 | 化学化工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53125********5281 | 博士研究生 |
4 | 商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54121********0688 | 博士研究生 |
5 | 商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52827********162X | 博士研究生 |
6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411402********0596 | 博士研究生 |
7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372930********7169 | 博士研究生 |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1日—7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考核合格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等方式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完成政审、体检等工作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991-4112132、4113502
中共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11日